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责任状
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宜春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责任状。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把“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作为师德师风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教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工作中,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学校建立教育行风督查队伍,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3919330;电子邮箱:pnh88898@,自学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教师应不断优化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教师应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能力。
凡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由学校作出处理意见,取消年终评优。第一次违反扣除1个月奖励绩效工资,第二次违反扣除半年奖励绩效工资,第三次违反扣除全年奖励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单位:袁州区源仙台学校
负责人:
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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