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某分行产业链金融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某某分行产业链金融监管企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行产业链金融监管类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产业链金融监管企业的选择、评价与管理,积极稳妥的拓展产业链金融业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链金融监管类业务,是指借款人(或其他出质人)以合法拥有的货物(含已有和未来确定拥有)为抵质押担保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及开展国际贸易融资等相关业务),或虽不实现抵质押担保、但我行能有效控制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从而控制风险而开展的授信业务,该业务的明显特征是由我行认可的监管企业代我行对货物进行监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管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具有运输、配送、仓储或监管等专业资质,为我行产业链金融业务提供货物监管服务的企业。鉴于汽车金融网络业务监管与其他第三方监管业务操作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监管企业的准入和日常管理仍按总行汽车金融中心制定的《汽车金融网络业务第三方监管机构准入标准及流程》执行。若营销机构同时为某一监管企业申请汽车类及非汽车类监管额度,则可按照单一客户流程进行资格准入及审批上报,但在额度申请及打分评定时,需将汽车类监管额度及非汽车类监管额度予以区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监管模式分为普通监管和输出监管两种,其中输出监管又可分为第三方仓库输出监管和出质人自有仓库输出监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普通监管模式是指监管企业在自身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仓储场所,或上级单位划拨使用的经营场所,或已签订长期租赁合同(至少三年)并已实际经营一定时期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管的模式。以短期租赁或借用的场地,或以任何方式使用借款人/出质人或其关系人经营场地的监管方式均不属于普通监管。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输出监管模式是指监管企业通过与拥有监管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第三方或借款人/出质人等签订租赁协议,履行监管义务的监管模式。输出监管的场所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出质人(或其关系人)或第三方仓储机构享有所有权的场所;
(二)借款人/出质人(或其关系人)或第三方的经营场所,包括以借用、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经营使用权的;
(三)其他非“普通监管”情形的。
按照审慎性原则,无法界定监管模式的,一律视为输出监管模式进行日常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操作模式分为静态、总量控制和先票(款)后货存货抵质押三种,其中静态模式是指抵质押生效后,出质人未经我行同意不能提取或置换货物的操作模式;总量控制模式是指我行确定抵质押货物的价格和最低价值要求,超出最低价值要求的货物出质人可自由存入或提取的操作模式;先票(款)后货存货抵质押是指基于核心厂商与经销商或直供方的供销关系,经销商通过我行融资提前支付预付款给核心厂商并以融资项下所购买货物向我行出质
(或抵押),我行按经销商的销售回款进度逐步通知监管企业释放抵质押货物的授信业务。
第八条我行对监管企业的准入管理实行资格准入和资质分级管理原则。“资格准入”是指我行对合格监管企业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并进行统一认定;“资质分级”是指对与我行建立合作关系的监管企业实行评级制度,并根据评级结果采取不同监管模式,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分行公司产业金融部
(一)负责依据总行相关政策,选择与总行牵头管理的全国性大型监管企业授权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合作,维护合作关系;
(二)负责与区域内综合实力雄厚的大型监管企业(以下简称“分行级监管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对其进行监管资格的准入;
(三)配合法律保全部,制定统一的分行级监管企业监管合作协议,并通过谈判沟通,要求各分行级监管企业采用我行制式的协议;
(四)负责与经分行信审委审批通过的监管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通知各辖内业务机构;
(五)负责对分行级监管企业经营情况和基本财务情况的动态跟踪,并与其进行监管费用谈判;
(六)定期对我行与分行级监管企业的合作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保障分行产业链金融监管类业务的开展,维护双方合作关系;
(七)及时公布风险管理部已批复的分行级监管企业名单、可用监管额度、收费标准等情况,供全行营销机构及客户选择;
(八)对各分行级监管企业在我行的监管额度进行总量控制及分配登记,确保分行级监管企业的已使用监管额度不超过批复额度。
第十条分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分行公司产业金融部准入的监管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资格审查、资质认定及额度核定。
第十一条分行信贷管理部职责
(一)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对监管企业的工作进行监控、抽查,根据情况提出风险预警和重大事项报告;
(二)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对监管企业的退出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分行合规审计部职责
分行合规审计部负责对分行辖内监管

《某分行产业链金融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q93485240
  • 文件大小84 KB
  • 时间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