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村级党组织生活会包括班子组织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村级党组织委员除了参加班子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
:班子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 — 2次。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密切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突出主题,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能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富有成效地开展党组织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团结。
(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其他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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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组织班子生活会在班子内部召开,由书记主持,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到一定范围;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小组长或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2)每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应提前 1 周通知班子成员或党员。每个人都要认真做好准备,拟出发言提纲。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3)党组织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因事、因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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