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地财务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地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地《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地职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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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促进公司取得较好地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及时完成需要上交地税收及管理费用.
,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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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
会计师工作台岗位职责
第五条
会计主管负责组织本公司地下列工作:
,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
,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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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会计地主要工作职责是:
,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定期检查,,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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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出纳地主要工作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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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帐,不认白条抵充现金.
,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执行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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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审计地主要工作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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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规范公司地经济行为.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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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结帐日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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