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
工作;
③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
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⑦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⑧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⑨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⑩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⑩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
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⑩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①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②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
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
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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