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矿业领导办发〔2014〕2号
甘孜州有序推进矿业发展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惠民帮扶资金及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核定工作的通知
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白玉、理塘、巴塘县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州级相关部门:
州政府有序推进矿业发展一系列政策中,明确年度向全州采矿权人收取矿产资源开发惠民帮扶资金及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实现群众、企业、政府三者利益的统筹。为进一步做好“两金”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开发企业情况
据2013年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显示,全州98宗采矿权中,生产矿山35个,各种原因停产矿山63个,这些采矿企业主要分布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白玉、理塘、巴塘县,按照
“两金”征收的相关规定,请康定、泸定等9个县及海螺沟景区,进一步核实、核定矿山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停产情况,特别是要对停产企业、未开采的企业停产、未开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情况报告,提出建议、意见报州有序推进矿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进一步做好征收核定工作
州有序推进矿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对采矿企业“两金”征收标准区分企业状况,按照实际(或估算)产值来计算;对于停产的矿山则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综合回收率等“三率”指标、该采矿权主要矿产品去年度平均价格等因素,测算出应有的产值,再核算出“两金”标准(见附件)。按照《关于印发甘孜州矿产资源开发惠民帮扶资金及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函〔2013〕121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所有矿山企业“两金”的减缴、免缴、缓缴,由矿山企业分别向矿山所在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各县研究签署意见后报州政府最终审定。
相关工作要求
(一)确因涉及社会稳定、群众不愿意、政府要求停产等因素停产的不收取“两金”。
(二)属于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停产的,应收取“两金”。
(三)对带动县域经济显著、财税贡献大、解决当地就业多、开采规模大的矿山企业,在收取“两金”时,要给与优惠。
(四)各县于3月20日前将核实开发企业情况、征收核定工作情况报州有序推进矿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两金”的使用和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2013年度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惠民帮扶资金、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计算总表
甘孜州有序推进矿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甘孜州有序推进矿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印
(共印30份)
附件: 2013年度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惠民帮扶资金、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计算总表
序号
所在地
矿山名称
矿产资源开发惠民帮扶资金(万元)M=S*(1+a+b)%
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万元)C=S*(L+a+F)%
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州级分成部分(万元)
备注
1
康定
雅安市沪川中喜汉白玉矿山有限公司色郎沟大理石矿
207*(1++)%=
207*(3++)%=
2
康定
雅安市沪川中喜汉白玉矿山有限公司孔泥坝大理石矿
3
康定
甘孜州东马尔有限责任公司无角沟脉石英金矿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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