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沙湾区沫溪段煤矿普查设计
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五队
二○一二年八月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沙湾区沫溪段煤矿普查设计
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矿种:烟煤
编制单位: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五队
主编:金鱼江
参编:胡志强杨在全杨小春
审核:吴永贵车怀庆马亚林
总工程师:戴敬儒
队长:柯军
编制日期:二○一二年八月
目录
一、野外地质勘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
二、煤田勘探井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三、生产性火灾重特大事故救援专项预案 16
附件1 27
附件2 27
附件3 29
附件4 30
附件5 30
附件6 31
附件7 31
一、野外地质勘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野外地质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野外地质勘查作业事故的发生,及时、准确、高效地应对重特大野外地质勘查作业事故,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及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沫溪段施工期内从事野外地质勘查作业单位发生的地质灾害、重大疫情、自然灾害、野外交通等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主要研究固体地球特别是岩石圈的理化性状和发展规律的一门自然科学。
——自然或人为环境中对人类生命、财产和活动等社会功能的严重破坏,引起广泛的生命、物质或环境损失,这些损失超出了受影响社会靠自身资源进行抵御的能力。
——是指对一定地区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研究的活动。
——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是指地质勘探单位的车辆在进行地质勘探活动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事故类型
本预案所指事故类型主要是指地质灾害、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地质勘探交通事故等。
本预案未写入的事项执行总预案的规定。
2.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沫溪段施工期内野外地质勘查作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柯军
副指挥长:李年芳、戴敬儒、岑学农
成员:马亚林、涂立新、封安学、黄平、何青云、
况野、龚平、李沁
(1)审定各野外地质作业单位的野外地质作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2)野外地质作业事故发生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3)负责制定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的技术方案和制定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的技术措施方案。
(4)组织调查事故,搜集与事故有关的人证、物证。
(5)有权询问事故当事人事故发生前后的有关情况并调阅有关资料。
(1)根据事故情况以及所需救灾设备、物资及救援组织的情况,迅速实施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2)组织制定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的技术措施。
(3)有权对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作出决策。
(4)情况紧急时,为了保证抢险救援的需要,用现场所有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1)负责落实、完善救援物资。
(2)接到报告后,了解、掌握并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和事故形式以及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果断提出应当立即采取的措施。
(3)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并向指挥长汇报情况。
(4)组织现场无关人员迅速撤离。
(5)保护好事故现场。
(6)指挥长不在时,依顺序代行指挥长职责。
2 .
(1)事故发生后,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和安排,立即准备相关救援资料和物资设备。
(2)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3)进入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资料。
(4)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重特大野外地质作业事故。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情况。
(2)已经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或救助措施以及救助要求。
。
沫溪段内发生野外地质勘查重特大事故的信息,由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向上报告和对外披露,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由队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
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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