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金融机构信用管理的实际操作
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第十四章信托公司的信用管理
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章前导言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仇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信托公司面临的风险种类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信用风险也是信托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较多出现在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方面,其政策制度的制定和风险管理流程完全可以参考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但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对象是特定的对象,而不是商业银行的无特定对象的贷款方式。
本章知识结构图
第一节信托公司的类型与主要业务
一、信托业务的基本特征
二、信托公司业务种类
第一节信托公司的类型与主要业务
二、信托公司业务种类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等
: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
:代理发行证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代保管、慈善机构代理业务等
:直接租赁、转租赁、融资性租赁、回租租赁等
:资信调查、投资咨询、金融业务咨询等
第二节信托公司业务中的各类信用风险
一、信托公司信用风险的特点
二、信托公司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
三、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内容
第二节信托公司业务中的各类信用风险
一、信托公司信用风险的特点
,信托公司自身的诚信更为重要
第二节信托公司业务中的各类信用风险
二、信托公司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
第二节信托公司业务中的各类信用风险
三、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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