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
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用
指南,熟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确认条件和计量。
房地产的形成、折旧(摊销)、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
学****目标
重点
难点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教学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及其确认和计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其范围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二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房地产包括房产和地产,即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是指已出租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三)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从“开发成本”科目转为“开发产品”科目,待销售后,从“开发产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
。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种是成本模式,另一种是公允价值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有一定的条件,那就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企业能够持续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
。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
成本
成本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返回
第二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和价值变动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取得(形成房地产的同时出租)
借: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二)赚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第八章投资性房地产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