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第二期公共图书馆馆长培训班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湖北省文化厅副厅长张儒芝
(2002年4月22日)
同志们: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第二期公共图书馆馆长培训班今天开班了,在此我代表省文化厅对培训班的举办表示祝贺,同时对各位馆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精神表示敬意!
近几年来,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在过去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总的说来是成绩很大,差距也很大。
去年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我省在图书馆立法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目前全国内地只有三个省(市)有这样的地方法规,我们湖北就是其中之一。《条例》的颁布很不容易,它是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获得省人大审议通过的。作为省级地方法规,它的制定先要经过大量调研,同时还要借鉴国内外的有关经验,可以说《条例》的颁布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的面貌发生了新的可喜变化,在深化改革、设立电子阅览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全省市级图书馆中,有6个馆是新建馆舍,8个馆已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维修,2个馆的维修和扩建计划已列入当地政府规划。阅读环境得到了改善,读者流量大幅增加,图书馆的人气普遍变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有了一定的突破:11个市级图书馆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占全省地市级图书馆总数的55%;10个市级图书馆设立了电子阅览室,占全省地市级图书馆总数的50%;武汉市的区馆和崇阳、蕲春、红安、麻城、远安、长阳、宜都、老河口等县级图书馆也相继开设电子阅览室。这说明在图书馆的投入方面,不仅仅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问题,而是领导重视与否的问题,也是馆长工作到不到位的问题。有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没有做到,但一些偏远山区却办到了。因此我再次强调,各级公共图书馆馆长们一定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争取领导的支持,把我们的事业搞得好上加好。十堰市图书馆在这方面做得就很好,为市长、书记决策提供信息参考,领导对市图书馆的工作就非常支持。另外,武汉图书馆新馆已达到了三星级标准,最近,市领导去视察后又答应追加200万元购书费。省图书馆也有新的变化,如大门改造,阅览室维修、安装空调,数字化工程上马等。这些硬件设施跟上以后,环境大大改善了,读者人气也搞旺了。所以,图书馆的发展首先是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只有工作做得好,领导才会重视你,才会有投入。
目前,我省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差距集中表现在“破、旧、少、脏、差”这五个方面。有些馆馆舍很破,有的甚至20年未进行过维修,设备陈旧,图书陈旧,很多书都发黄了,没有增加多少新书,其结果是读者也少,门可罗雀。图书馆没有读者,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而图书馆养的人却很多,有的购书费被人“吃”了,我考察过一个图书馆,只有4万册藏书,却养着30多个人,仅一千平米馆舍,我称它是“431馆”,这样的状况还谈什么事业发展呢?
省文化厅已提出2年内,地市级图书馆要完成维修任务,希望大家抓紧办好。再者是服务方面还较差,图书馆作为公益事业单位,目前连个专门的服务规范都没有,省馆要先搞出一个服务规范,作一个示范。图书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馆长们要充分认识并想法解决好这个问题。
我们肯定已取得的成绩,就可以树立信心,提出存在的问题,就有压力,就有动力。我们有些馆长的精神面貌的确不错,如竹山县文化馆一位女馆长兢兢业业艰苦创业,三年使一个落后的县级馆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孝感市图书馆较突出,三年三大步。所以说,一个单位搞得好坏,关键在人,馆长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下面我就图书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人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依法推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条例》共23条,重点在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上,篇幅不长,但内容含量较大,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经费投入、文献收藏、馆舍建设、网络和数字化建设、开设电子阅览室、设立特色图书馆、具体规定县以上图书馆购书册数、建立呈缴本制度、图书馆服务、读者权益、奖惩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是现阶段发展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一个纲领性法律文件。
我们图书馆一定要有法必依。《条例》施行半年来,取得了一定实效。有些图书馆已开始依据《条例》争取购书经费。%,%,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黄冈市图书馆购书经费也从原来的12万元增加到20万元;孝感市图书馆的购书经费从原有的18万元增加至25万元。在建立健全呈缴本制度上,武汉、荆州、荆门和蕲春市政府均已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专门转发文件对建立健全呈缴本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已开始初见成效。
但是,各地对《条例》的贯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平衡,各市、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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