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电技师学院勤工俭学协会章程(试用)第一条,本协会名称温州机电技师学院勤工俭学协会(简称勤工俭学),是一个志愿为繁荣和丰富校园文化的学校社团组织。第二条,本协会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不断丰富提高自我能力的一个平台。第三条,本协会的目的是有组织地开展各种有益的实践工作,活跃学生周末及课余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比如勤工俭学。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独自生活能力,理财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第四条,本协会办公地点设在教学楼四楼学院就业处第五条,入会条件; ,须已满16周岁,免费入社。2每学期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加社。,不得入社。处分分为以下五种;(1)警告; (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第六条,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并家长及班主任签名,经就业处考察并决定通过,正式成为本社团会员,将公布名单。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学****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 2,必须遵守本社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4,服从组织安排, 5,会员可及时向社长反映社员对勤工俭学社团的意见和建议等,以便今后改进工作。 6,凡是社团社员有关会议及讲座,社员务必要到场。有特殊请假的事由,须向有关社团干部请假,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会员享有协会允许的一些权利;2,在学校安排周末,暑假,寒假的工作中,会员享有工作优先分配权;3,会员可在期末参加评选“优秀社员”;4,会员可参加社团组织的企业高管讲座5,会员表现优秀者毕业时学校优先推荐工作岗位;6,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7,有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权利;8,有退会的自由;第八条,本会设立勤工俭学中心,下属分设市场拓展部,勤工组,人事部,联宣部,秘书部,督察组。具体成员为社长1名,副社长2名,及各部工作人员若3名,负责勤工俭学日常工作事务。勤工俭学中心成员担任和享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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