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要求:自2009年度起,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在研究开发项目确定后,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说明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附送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如属委托或合作开发的,应提供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年终汇算清缴申请加计扣除时按《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以及省局关于减免税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录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
年月日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纳税人
识别号
项目名称
自行开发/委托
开发/合作开发
研究开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项目经费预算(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万元)
本项目主要研
究人员情况
姓名
专业
职称
研究开发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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