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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土地增值税法.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4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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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节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税收优惠
第八节征收管理★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一、基本原理
二、纳税人
三、征税范围
四、税率
五、应纳税额计算
六、减免税
七、申报缴纳
八、清算
【教学目的】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目、课税数量、减免税、征管。通过本章的学****要求学生了解土地增值税的概念、特点,理解其重要性,掌握其主要税收制度,熟练掌握税额计算和征收管理的主要方法。
【教学重点】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方法
【教学难点】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自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中属于小税种中的重点章节。近三年在试卷中分值有所上升,除选择题、判断题之外,2006年税法考试综合题中、2007年和2008年税法考试计算题中均涉及本章内容。本章在近三年的税法考试中平均分值为6分,题量一般为3题左右。。
本章在《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有可能出现,预计本章5-8分。
2010年变化:
增加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完善了原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规定。
(一)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4、实行按次征收
一、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①
二、纳税人①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特点: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外资企业、中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案例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 ),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案】ABCD
三、课税对象与征税范围②
(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判定标准①: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课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
思考
1、房地产继承、赠与
2、房地产出租
3、房地产抵押
4、房地产交换
5、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6、合作建房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8、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
9、房地产的评估增值
有关事项②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
、赠予
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予中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不征(无权属转移)。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免征。
、联营
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

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

暂免。

不征(无权属转移)。

不征(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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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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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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