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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辛亥中的地方官们不再死保清王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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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辛亥中的地方官们不再死保清王朝
辛亥中的地方官们
倘是在承平时候,在清朝做地方官是最实惠的:有公费、养廉,实际收入远超过同品级的京官,许多芝麻绿豆大的地方官,也有专折奏事、上达天听的权力。虽说文武分途,政法分立,但督抚以上均身兼兵部、都察院头衔,可以既管军务,又管司察,等于是一个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复合体,尽管督、抚、藩、臬和八旗系统的将军、都统等权限模糊,权力交叉,但自光绪后期以来,却也开始逐步理顺,如东三省设立总督,内地废除与总督同城的巡抚,将按察司改为提法使,等等,权限分工开始变得明晰。
但战乱时期,清朝的地方官是最痛苦的:失地者死,这条原本用于军队的纪律,在整个清代却实际上适用于许多封疆大吏——将军、都统是正经军职,尽管其实是地方官,却也必须与驻地共存亡;总督、巡抚分别兼任兵部尚书、侍郎,算是带兵的人,当然也要“军法从事”;至于道、府、州、县等地方官原本该算纯粹文官,却也在“守土有责”的大义名分下,被逼着死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成功则封妻荫子,加官晋爵,一旦成破则往往只有死路一条,勇敢的要么战死,要么“朝服正堂,骂贼而死”,稍文弱怯懦的则或投河,或上吊,自寻了断,倘若逃亡,则除非有办法在朝命下达前戴罪立功,最好是收复失地,否则怕是难逃王法。殉节地方官封妻荫子,恤典丰厚,而逃亡、投降,甚至逃出领地被杀的地方官,本人会被追贬,妻、子也会受到贬斥、夺恤,甚至千夫所指的连累。正因如此,清代内战、外战中,只要城池被攻陷,守在城内的地方官殉死者是大多数,不殉死者反倒是少数。
不过这个铁律在辛亥前后却被无情打破了:当武昌起义的枪声响起后,革命的潮流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卷起惊涛骇浪,将守土有责的清朝地方官或直接、或间接卷入其中,我们看到的是,
“与城同殉”不再是约定俗成的惯例,而逃亡、倒戈却变得不再罕见,甚至身居一、二品高位的督抚也不例外。
在整个辛亥革命期间,清朝封疆大吏中被杀的有已革四川总督、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西安将军文瑞,署广州将军孚琦,广州将军凤山,山西巡抚陆锺琦,福州将军朴寿,署四川总督端方,伊犁将军志锐;***的有江西巡抚冯汝骙,闽浙总督松寿;***未遂的有护理山西巡抚钱能训;被俘后释放的有云贵总督李经羲、浙江巡抚增韫,以及前面提到的钱能训;弃城逃走的有江宁将军铁良,两江总督张人骏,湖广总督瑞澂,湖南巡抚余诚格,贵州巡抚沈余庆,两广总督张鸣岐;辞职拒不上任的有署四川总督岑春煊;领衔宣布独立,转入革命军阵营的有江苏巡抚程德全,安徽巡抚朱家宝;宣布独立后又取消独立并辞职的,有山东巡抚孙宝琦;密谋响应革命被谋杀的,有署山西巡抚吴禄贞。
在上面列举的、被直接卷入战事的25位封疆大吏中,殉城、死事的只有10位,占40%,已不过半数;
“造反”、“造反未遂”、抗拒朝命或一度“变节”者则高达5位,居然也占到20%;而剩下的40%则成了骑墙派——革命党闹不大则为朝廷坚守,革命党闹大了则溜之大吉。
事实上为清廷殉葬的这10位封疆大吏,也不可一概而论。
这其中的文瑞、孚琦、凤山、松寿、朴寿等,是典型的“旗人世仆”型官僚,走的自然也是清代司空见惯的“文死谏、武死战”,与城同殉的路数,辛亥革命后虽提倡“五族共和”,但地方上却往往表现为激烈的排满运动,平日享受特权、却被包围在汉人孤岛般“驻防城”中的驻防八旗,在清代历次兵事中,都是抵抗最坚决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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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