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第一章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一、商品的品质(QualityofGoods)商品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物质基础,是合同的标的;所有的商品都有其名称,表现为一定的质量;如:100%purecottonladies’embroideredshirts(全棉女式绣花衬衫);商品的品质是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商品的品质商品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的综合;内在质量如纺织品面料:原料--全棉、全毛、真丝、麻、晴纶、涤纶等;织地(全棉)--平纹、斜纹、细布、府绸等;其他--纱支、经纬纱密度、缩水率、色牢度等;外观形态如纺织品面料:门幅宽度、长度、颜色、花型等;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一)重视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意义商品品质影响商品的使用效能、价格、销路、企业及国家的声誉等;我国出口贸易“以质取胜”战略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信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创名牌出口商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创立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商务部颁布)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9000系列标准》和《ISO14000系列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有关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的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有关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有助于改善和提高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形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使产品能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提高国际竞争能力。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二)合同中品质条件的重要性1、合同规定的品质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品质依据;2、卖方对交货品质负有义务,对违反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承担法律责任;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卖方在交货品质方面承担的义务:卖方交付货物的品质必须与合同规定的品质相符;《公约》第35条(1)款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我国《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说明的质量要求。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品质交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英国法律:违反要件(breachofcondition);违反担保(随附条件)(breachofwarranty);《公约》:买方可根据卖方违约程度不同,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其他有关补救措施,如要求交付替代货物,对所交货物进行修补(修理),减价,宣告合同无效等。我国《合同法》第148,155,111条规定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表示品质的方法1、用样品表示样品(sample)一批商品中抽取少量实物专门设计加工足以代表将来交货时整批货物品质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凭样品买卖(salebysample)以样品达成交易,并以样品作为日后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品质依据;凭样品买卖时,卖方必须做到:所交货物的品质与样品完全一致;参见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5条(2)款;《公约》第35条(2)款C;我国《合同法》第168条;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byseller’ssample)通常做法:样品编号----寄发/送交客户----确认成交----签订书面合同;卖方须做到:提供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代表性样品);留存“复样”(留样--duplicate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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