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法律法规之法条版.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法律法规之法条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名录;名录中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现在执行的是2005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代替。防治燃煤产生大气污染①开采A、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B、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配套煤炭洗选设施②使用A、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高污染燃料禁止销售、使用的区域,该区域内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B、未划区域的大、中城市市区内的其他民用炉灶,限期改固硫型煤或其他能源;对饮食服务业限期使用清洁能源;C、燃煤供热地区,集中供热,统一解决热源,集中供热覆盖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D、新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大中型企业,且超标或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建配套脱硫、除尘或其他措施;E、在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排放超标的,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处1万-10万元罚款;F、企业应当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G、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①废气A、工业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B、在回收利用装置不正常工作时,应充分燃烧可燃性气体或其他措施;C、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排放,须当地环保部门批;D、含放射性物质的气体和气溶胶的排放,须符合放射性防护的规定;②粉尘A、人口集中区和特殊保护区,禁止燃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人口集中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当地政府划定区,禁止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物质;B、运输、装卸、贮存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的,必须密闭或其他;C、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城市扬尘污染的控制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海洋污染防治除外;2、水污染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违反者由县以上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处排污费的2倍-5倍罚款,治理期限不超过一年;款治理完成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未同意的,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处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50万,逾期不拆的强拆,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100万,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排污口设置的监管: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①将废水进行稀释后排放;②将废水通过槽车、储水罐等运输工具或容器转移出厂、非法倾倒;③在雨污管道分离后,利用雨水管道排放废水;④

法律法规之法条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一花一世
  • 文件大小59 KB
  • 时间201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