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保滩中心小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精神,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的水平,为创建和谐校园提供制度保证,结合学校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以及规则的制定和调整;;、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修改和废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职称申报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7. 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二);、任免;3. 教研组长的任免;;5、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任免。(三)、不动产购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四)大额资金的使用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资金款项。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议事决策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过程)(二)集体决策机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日常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行使决策权。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成员,主要为党政工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规定事项,在提交党政会议决策之前,要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有关专家意见,进行深入地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履行立项程序,保障决策科学,符合学校发展规律。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凡需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三)校长办公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全部到席,会议方可举行。(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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