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200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意见.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意见各州(市、地)、县(市、区、特区)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推进矿权市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维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经济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自2003年8月1日起,除本《意见》第“二、三”条规定情形之外,申请以行政审批方式新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一律停止受理、办理或审批。新授予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二、2003年8月1日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授予探矿权、采矿权不进行招标拍卖挂牌,仍按法律、法规的原相关规定,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一)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采矿权的。(二)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体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三)为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的。(四)为实施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需整体规划、部署开发建设,经省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明确指定特定业主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勘查区域、矿产地。(五)为满足一定时期贵州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宏观统筹的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一定专项或重点规划的区域、矿产地或矿种,进行勘查、开发的。(六)先予申请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划定的勘查区块外,未进行过勘查工作的矿权空白地,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因特殊情形,不适宜进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勘查区块、矿产地。三、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新授予探矿权、采矿权也不进行招标拍卖挂牌,采取协议授予的方式:(一)2003年8月1日前,各级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在权限内已受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发证申请的,以及已受理申请人为办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发证而提交地勘设计或地勘计划审查、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与占用储量登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权价款评估结果的确认与备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等申请的。但2003年8月1日前,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采矿权;申请未进行过勘查工作或达不到普查工作程度的矿权空白地探矿权,仍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授予探矿权、采矿权。(二)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依法申请国家出资形成,且其未缴纳过矿业权价款的矿产地探矿权、采矿权延续或探矿权保留的。(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中,受让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且原矿权人未缴纳过矿业权价款的区域的探矿权、采矿权。(四)采矿权人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中,扩大部分的采矿权。(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因特殊情形,应当采取协议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必须整体规划、稳步推进,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其相关专项规划。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当事先征求有关综合经济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煤炭等相关行业部门可以根据本行业的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相关建议计划,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全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的依据之一。五、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工作程序:(

(200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意见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雾里行舟
  • 文件大小37 KB
  • 时间201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