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网站的运营者的基本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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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网站的运营者,怎样去运营似乎不是一个问题。将技术流程明确下来,将网站搭建起来,然后以用户为中心,其他一切便纷至沓来?那么,究竟什么叫以用户为中心?大多数网站,并不像搜索引擎那样面对所有的互联网用户。事实上,总归有那么一部分用户永远不会成为你的用户。究竟该如何取舍?这其实才是运营官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很多人是这样做网站的:嗯,这种功能很有趣,想必会有不少人用。于是,这个功能经过开发,一切上线后,运营者开始回过头来寻找广告商来支撑他/她的继续运营。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他/她,一开始就忽略了客户。因为有可能的确有不少人在用你开发的功能(比如说,使用一种名为网摘的功能),但这些人,缺少共性,也就缺少了广告商的兴趣。在这个讲究细分市场的年代,仅仅用三高特性(高收入、高层次教育、年龄成熟)来吸引广告商,是远远不够的。
根本上,这样的运营逻辑,是先技术后市场。这种思路,未必是错误的。但一定要事先想清楚,产品,或者平台,究竟是什么?
产品,即生产用户
这个小标题有点奇怪,我需要解释一下。
任何一个网站,首先,是一个产品。运营网站的第一步,就是运营一个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站的运营官,非常类似其它行业里的产品经理(品牌经理)。他/她所要面对的,便是产品设计。
大多数人认为,产品是一种技术性的用代码写就的东西。比如,开发了一个功能,或者是增加了一个插件。但在我的概念里,这些都不是产品。真正的产品,是用户。技术代码而生成的那些所谓“产品”,不过是制造用户这一产品的工具罢了。
迄今为止,在中国,绝大多数网站的生存模式是广告。无论是粗放式的banner投放,还是精细式的品牌植入,本质上,都是将网站获得的注意力,即用户,打包卖给广告商。对于网站而言,用户不是客户,而是要销售给客户的产品。
基于这个理念,有些争论,在我看来,根本就不那么重要了。
举个例子来说。网上有不少人主张,一张网页的长度要有所限制。比如说,网页三次翻屏即到底。有些人认为,这是好的网页设计。问题的焦点根本不在于网页究竟该不该拉长,而是在于运营者想吸引哪种用户。如果这个网站的每张网页都很长,我认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新浪长长的网页,并没有成为它寻找广告商的障碍),只不过将会失去那些极其重视网页长度的用户的注意力罢了。假定这些用户对于A品牌都有着共同的癖好,那
么,对不起,A品牌将几乎不可能成为你的广告商或者赞助者。换句话说,你说生产的“产品”(用户)的目标销售对象,将不可能是A品牌。
这个逻辑的推论就是:用户,是生产出来的!
这样看来,用户的意见似乎很重要,你需要去迎合用户的需求,才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你想要的用户。但另外一个角度讲,用户的意见又不是那么重要。A用户的意见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当然不能是粗暴的),你会失去这个A用户。但如果采纳,你则有可能失去其他用户。对于商业网站的运营者而言,比用户意见更重要的是,客户的意见。
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得不提到作为一个运营者,所必然会面临的阶段:平台。
平台面临的问题
在媒体经济学里,受众,即产品,是可以被反复出售的。你可以把这些注意力卖给A广告商,还是再卖给B广告商。而平台,则是产品的承载物。平台的特征决定了究竟是A广告商愿意投放,还是B广告商愿意掏腰包。
一个网站,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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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