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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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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doc:..,年份越久越醇香浓烈;真诚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显美丽;真诚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1号《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4口丽江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通过,现予公布,ft2008年1月14H起施行。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木办法适用于丽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内各类公园、道路、防护隔离带、居住区、办公区、生产区等进行植树、栽花、种草等。木规定所指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都属于城市绿地。(一)公共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级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及公共小游园、街道和广场的绿地、街边绿地、花坛等。(二)居住区绿地:指城市规划居住区内除公园和行道树以外的绿化用地。(三) 防护绿地:指以隔离、卫生、安全等为防护H的的林带和绿地。(四) 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医院、部队、工厂、社区等单位的绿化用地。(五)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牛产苗木、花卉、草坪和种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等。(六) 风景林地: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托自然地貌进行美化和改善环境的林地。(七) 道路绿地:指城市所有道路的绿地,包括分车带绿地、中心绿M、林荫道绿地和行道树。第四条丽江市建设局是丽江市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县(区)城市绿化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统一组织全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各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林业、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第六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城市绿化建设、保护、管理及其他绿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冇权控告、检举和制止破坏城市绿地及其附属设丿施的行为。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苦的单位和个人,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城市绿化实行统一规划的原则,做到城区绿化与郊区绿化和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城市绿化与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相结合。第八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规划应当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凡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作他用。第九条建设项冃绿地率控制指标为:(一) 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二) 工矿企业、事业单位不低于35%;(三) 新建开发区、住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不低于35%;(四) 医院、疗养院不低于40%;(五) 其他建设工程不低于30%;(六)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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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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