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
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清洁手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清洁-污染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染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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