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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浅析农业专项资金报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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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业专项资金报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李吉坤单位:南京市审计局农业与环境资源审计处摘要:农业专项资金是国家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生态环境、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为了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管,防止被挤占、挪用和***等,近年来,财政部门对大部分的农业专项资金实行了报账制,报账制在对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控制和约束作用,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严格的制度和检查,项目报账成为一种形式,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为了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管,防止被挤占、挪用和***等,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或下达农业专项资金的上级部门,要求在项目中实施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报帐,以加强管理。根据多年对农业、农田水利等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经验,谈点认识和看法。在审计中发现,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严格的制度和检查,项目报账成为一种形式,在报帐中存在一些弊端,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是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只注重报账单位原始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对票据内容的真实性审核较少。由于项目主管单位不能做到随时随地监督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从税务部门开出的票据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账时,提供的票据本身虽然真实,但票据中反映的内容与实际并不一致,项目报账支出与实际业务支出内容明细不符,使报账支出失去了真实性。给一些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开具虚假内容的发票套取专项资金用于非项目开支、挪用、转包、分包项目等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某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对实施单位延伸审计中发现,2600米的水渠是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且工程费用已结清,但该段水渠又被列入了当年度的项目内容,并且又支付了相关工程款,通过深入追查发现,该笔工程款变成了项目管理单位的“小金库”。第二,报账管理部门重本级资金支出,轻后续管理。实施单位报帐后,报账管理部门对实施单位提供的票据审核较严格,拨付款项较规范。实施单位收到拨款后,通常是通过网银或支票付到个人银行卡上,个别实施单位付到分包单位帐户中,分包单位再通过网银或支票转到个人银行卡上。在审计中发现通过网银或支票转到个人银行卡上的资金,由项目分包人提取现金后用于发放工资、购买材料等支出,没有任何帐目记载资金的真实去向和用途。如某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的土地治理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报帐取得资金后,由分包人通过对支票背书将全部款项转入一停产多年的某私人自来水厂,提取现金后,各种费用支出均未做账目记载和记录,资金去向和用途无法核实。第三,在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执行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脱节,失去监管作用。通过对农业和农田水利等农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签订合同的(实施单位)单位并不是真正的实施单位,真正的实施单位是签订合同的单位将合同内容分包给施工资质较低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用于报帐的票据是通过税务部门开据的真实发票,实施单位和分包单位用于帐目记录的票据大多是自制的工资单、假发票或白条,自制的工资单是项目分包人为了将工程款领回而编造的工资单,实际发放给工人的工资单由分包人按实际情况发放,并不记录在帐目中,记录在帐目中采购材料的发票为假发票和不是本项目中所需材料的发票,实际购买材料的真实单据在各分包人手中,账目中购买材料支出的支票存根上注明的收款单位并不是真正的收款单位,真正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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