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关工委,各省直管县、重点扩权县教育局关工委:
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高我省家教工作的整体水平和队伍素质,按照厅领导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2012年7月中旬举办我省教育系统第五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
各地要在前几次组织培训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本次培训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关工委家教指导中心联系。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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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可到河南省网上家长学校http://henan. 或河南家庭教育网)
河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河南省教育系统第五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2009〕132号、省教育厅教关〔2007〕59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本着“先培训,再上岗”的原则,注重培训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加强过程考核,注重能力提高,全面提高我省家庭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培训目标和原则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使家长学校教师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较为前沿的现代家庭教育知识,更加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通过培训,使家长学校教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掌握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全面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培训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扣家长学校教师工作的中心,以主题聚焦和案例教学为主体,帮助家长学校教师提高家庭教育工作中的理论水平和咨询指导方法。
2、坚持互动跟进学****通过解决问题,进行跟进式指导。强化指导教师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实现经验分享,共同提高。
三、培训对象、参加人数、证书颁发和培训费用
1、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教师、家长学校校长、德育教师、德育校长、心理(教育)咨询室教师及相关负责同志,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家庭教育指导的教育工作者。
2、参加人数本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各县、市、区要从各级示范、先进家长学校或办的比较好的家长学校抽调10—15人参加学****要求参加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应及早同厅关工委家教中心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入班学****br/>3、证书颁发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培训证书》(高级),该证书可在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中国青少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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