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侵权责任法》及相关问题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邓利强
一、医患赔偿法律关系回顾
(一)1987年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缺点:赔偿极少(3000~8000元)
(二)2002年4月1日“举证责任倒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2002年9月1日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缺点:
1、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本《条例》排除了故意;
2、没有死亡赔偿金
(四)司法二元化、鉴定二元化的形成
(五)《侵权责任法》出台
2008年全国人大决定《侵权责任法》单独立法并把医疗侵权写入本法;
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审议通过。
二、侵权责任法出台中我们的呼吁
侵权责任法及相关问题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