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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有效推进重大项目监督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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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是地方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一个地方发展实力的象征。当前,各地纷纷把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关键手段,对加快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强劲的助推作用。但随着建设力度的加大,一些消极***现象也不断显现,既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也加大了反腐成本,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督,作为紧贴中心、服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坚决纠正和防止项目建设中各类***行为的发生,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安全、平稳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一、当前重大项目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对重大项目监督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净化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重大项目建设无投诉、无上访、无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但从现实情况看,还有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监督工作向纵深开展。(一)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不足。目前,凡开展此项工作的纪检监察机关均将其列为执法监察室任务,由执法监察干部兼管,导致干部工作精力不够集中,疲于应付,甚至出现“闲时抓、忙时放”现象。二是项目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全。部分项目单位没有将纪检监察机构列入编制,没有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对内无人监督,对上无法衔接,导致部分监督任务无法落实。三是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不明。重大项目多为政府直接组织,在工程质量、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实行多头管理、多头监管。如政府督查室、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考评办等单位,对重大项目建设均有监管职责,但权责不明、配合不力、责任不实,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督盲区。(二)监督氛围不浓厚。一是项目单位宣传教育不到位。参与重大项目的干部职工,多少都掌握着一定权力,其工作性质决定其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象。但一些项目单位却对其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不重视,认为是做虚功、“不打粮”,致使个别干部职工丧失警惕,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二是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重大项目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监督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消极应付。三是相关部门工作支持不到位。一些业务主管部门重处罚轻监管、重监督轻服务,在项目审批、服务等方面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为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不够。(三)监督工作不深入。一是合力不够。纪检监察机关往往是自身监督检查力度大,但组织协调不够,不能充分发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内部监察机关的能动性,导致重点项目监督工作任务重、干部累、效果差。二是手段不足。由于业务范围、工作精力所限,行政监督很难全面发现项目中的深层次问题。如招投标中,纪检监察机关只能监督开标、评标过程是否依法按程序进行,对前期资格预审、评标办法、标书制作、邀标范围等重要环节缺乏监督手段,难以察觉招投标领域的***问题。三是制度不全。目前,对项目监管还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监督措施。如个别项目施工中,对监理人员缺乏监管使监理形同虚设,随意变更工程量造成高估冒算,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四)责任追究不到位。一是工作责任不清。部分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对监管工作和建设任务未进行细化分解,有关工作的责任人、负责领导、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不明确,出现问题无人负责。二是追究范围不明。针对关键环节没有具体可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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