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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2 深圳大学法学研究生初试行政法考试大纲(第五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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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诉讼法考试大纲
(壹)行政法基本理论
要求了解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及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理解行政法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包括形式方面和内容方面的特征。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应该说这个定义基本揭示了行政法的内容、本质和形式。 P18
(二)特征: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这是由现代行政的发展所决定的;
(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法规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与一个法律文件中。
(首先、其次、最后)
二、行政法的渊源
※理解行政法的渊源的含义,了解行政法的一般渊源与特殊渊源的区分。
(一)行政法源的含义:将法源界定为各法律部门法的表现形式,亦即各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行政法法源即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 P46-47 ★★【2012年名释】行政法的渊源
(二)行政法的渊源有很多,为了把握其脉络,可以将其分为一般渊源与特殊渊源。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在我国,按照制定主体、效力层次、制定程序的差别,可以分为: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条例
,则是有关行政法规范的原则的法律解释以及国际条约、惯例等,它是辅助性的。在我国,目前有如下几种:
(1)法律解释:主要指有权机关就法律规范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包括立法、司法、行政以及地方解释。
(2)国际条约:惯例,经我国承认的非保留条款。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明确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了解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比例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P65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P65 (作用?)
第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基本型规范”,是产生其它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超越法律活动,即要承担法律责任。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P67
首先,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宪法的效力最高,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法规效率高于规章。
其次,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还要求政府依法的原理、原则行政。
再次,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规定行政,而依法律规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行政。
最后,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既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法治政府,自然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犯,而不能以自己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人权,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P70
第一,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不仅要求其遵守发的明文规定,不对相对人实施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第二,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职权,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第三,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担任国家公职权、参与国家管理权,对国家机关及其政府官员监督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
第四,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继承权。
(3)越权无效原则: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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