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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团意险协议书.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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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勿做商业用途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地址:负责人: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支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54号太平洋大厦负责人:为推动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保险标的、明细及投标范围保险标的为甲方在保险合作期间内所有的承建工程项目。投保人为陕西祥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严格按照条款定义)为投保人项目部的工作及施工人相关人员。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内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依照施工合同实际开工之日起至施工工程竣工日二十四时止。如工程实际竣工验收日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后六个月以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至实际竣工验收日,并不加收任何保险费(依照条款,是要提前向保险公司提出延期申请的);如在保险期间届满六个月以后,工程仍未竣工验收的,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办理延期手续并交纳相应保险费,如保险人不同意继续承保或投保人未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并交纳相应保险费,则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至工程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日后六个月期满。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工程因故停工的,投保人需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停工期间,保险责任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本保险合同效力,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且保险期间自开始日起最长不超过五年。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工程竣工日期在本合同期间外的,乙方应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去掉)保险方案、投保方式及保险费率投保人以建筑工程合同造价方式投保,不记名投保。险种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障,附加意外住院医疗保险。2、赔偿限额及保费费率:在保险期间内,属于本协议规定的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累计赔偿限额分别为每人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在保险期间内,属于本协议规定的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为每人3万;3、投保人可在下表中三种费率及保险金额任意选择一种方式投保:每人意外保险金额40万死亡伤残附加3万意外医疗50万死亡伤残附加3万意外医疗60万死亡伤残附加3万意外医疗费率1‰‰‰意外医疗:扣除100元后按80%比例赔付。,若甲方至2014年8月投保金额低于预计金额的50%,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调整承保方案;:甲方负责承建的公路、市政公用、房建、水利电力项目。其他项目(如隧道、矿建工程等)不适用此费率,甲乙双方可协商投保。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内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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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jianjian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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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