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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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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消费者问题2012年皮鞋很忙——“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涉得了水塘,制得成果冻,酿得成酸奶,压得成胶囊。从前有两只皮鞋彼此相爱,可有一天它们失散了,它们以为再也不能在一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一个变成了酸奶,一个变成了胶囊。它们终于在胃里重逢了……”打假英雄\刁民王海第一节概念一、消费?二、消费者?三、消费者权益。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案例:2011年9月9日,原告蔡某带着两位公证员在南京一家烟酒公司购买了60瓶茅台酒,单价为1400元,总价格为84000元。买后直接将酒运至南京市钟山公证处,证实蔡某所购的茅台酒系假酒。原告蔡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判被告赔偿84000元。 但是某烟酒公司却认为本案件并不适用于《消法》,首先认为买家并非生活所需购买茅台,其次原告是“知假买假”,最后商家表示自己对买家无欺诈行为,自己的进货渠道正规。《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那么蔡某是否应该获得“退一赔一”的赔偿呢?国外对消费者的界定有两个重要的参考依据:一个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的标准即为个人目的使用商业和服务的个体成员;另一个是欧盟,即基于非行业或者职业目的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美国和德国建立了一种激励制度,即用积极式索赔来破解社会“索赔难”,因为激励索赔者的贪欲,这种激励贪欲的最终结果是制止了商业性欺诈行为,制止了假冒产品产生的行为,净化了社会环境,即利己的贪欲行为产生了客观利他的效果,这是利于社会的,是利大于弊的,这是也是法律发展的方向。第二节消费者的权益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人格尊重权申诉控告权结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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