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退房(校外居住)申请表姓名院(系)专业年级导师姓名导师电话申请人电话校外住宿住址个人申请:(请阐明退宿原因)申请人:年月日导师意见:(请表明是否同意其到校外住宿)导师签名:年月日院(系)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研究生处(部)意见:(公章)年月日后勤集团宿管中心意见:签名:(公章)年月日注:1、此表与反面“安全责任保证”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研究生处管理办留存,一份交宿管中心,一份学生本人留存。2、导师和申请人联系方式必须为移动电话。3、未入住研究生宿舍的研究生申请校外居住无需宿管中心签章。4、武汉市内的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在校内住宿者无需填写此表。关于研究生申请退房(校外居住)的说明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学校的研究生宿舍内居住。已入住研究生宿舍的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退房申请:二、三年级研究生因导师安排在武汉市以外有科研任务并提供了科研或实****单位出具的公函,需离开学校一年以上者(公函中须写明单位所在地、科研或实****起止时间,特别注明由科研或实****单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因患病经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提供了医学鉴定书,不宜在集体宿舍住宿者;父母在武汉市工作且在学校周边有住房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另一方在武汉有住房者;其他特殊情况。三、退房手续办理时间原则上在每年6-7月份或宿管中心通知的其他时间。四、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生活由研究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因在校外住宿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研究生处(部)2006年11月安全责任保证书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条款,自愿申请(退宿)到校外居住,并保证由此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自己承担。保证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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