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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视角下的公物观.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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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视角下的公物观2011-7-1410:39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摘要:公物观念有所倾向的市场经济背景下,为政府与公民的公物观念引向并使之改动,本文从中外公物观念演进的途径中探求公物在行政法方面的完善。关键词:公物观念 行政法市场经济背景下,人们更为关注个人利益,而公物——公共利益的表现者——却被疏忽,究其缘由主要在于公物法上权利的含糊与错位或权益的缺失与遗弃。基于中外行政法上公物的管理与应用等理论上,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关注民生、树立效劳型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指导,本文试求完善公物理论以引导政府和公民构成正确的公物观念。从西办法律史看,公物观念能够从三个主要阶段来加以概括。第一,雏形源于古罗马法、受私法规则支配的公物(自家物、万家物、公有物、市有物和无主物等),为后世的公物理论及制度提供了根底。第二,进入行政法视阈亚当·斯密的“无形之手”思想引退理由是奉为圭臬的听任政策已显力不从心而呈现“市场失灵”。而根底设备如交通、医院和学校等,国度有责无旁贷的提供义务,由于公物作为政府行政的重要物质手腕,正如莫里斯-奥里乌所言,“??呈现了明显的受行政决议影响,且假如没有行政部门的持续介入便不能发挥其作用的其他物体”。相应地,标准公物的法律缺乏,从行政法学方面研讨才起步。例如,德国、法国的行政法学者提出了概括性的公物(公产)概念,确立了“在保证公共用处的前提下”的行政部门的产业或说是“公共的产业”的观念。这种观念肯定了政府公物观念的基调。第三,公私法交融下的公物观二十世纪末,随着行政权无限扩张,为难的“政府失灵”取而代之。针对此现象,哈耶克等学者主张,让市场来提供包括公物在内的公共物品,请求“国度滚回原界线内”;而混合经济理论派代表人物萨尔缪森以为,“一个有效率并且人道的社会请求两个方面——市场和政府同时存在”。于是,在新行政管理运动下,政府职能分权化与公共效劳提供机制民营化。此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公法私法化,即“行政私法”。这种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公物提供的私营化(市场化)及其应用与运营观念的转变,公物制度的公法一元化至公私法二元调整,既为公物理论构建提供了思想途径,又给人们公物观的转变提供了理论前提,同时也惹起学者们的争议。二我国公物演进虽与西方的不完整吻合,但遥相照应。清朝洋务运动是公物这个西方舶来品的历史转机点。其在观念上的过渡表如今:从“天下都是朕的恩赐”到西方先进思想渐进下的“民权民生”。之后,反动战争的炮火硝烟就把重生的公物(观念)摧毁殆尽。公有制确立后,全能的行政化供应体制,关于从战争废墟中爬出来的人们来说,的确带来了福祉。但后来因资源糜费大而稀缺,国度财力有限,公物管理不力,严重障碍了公物提供的数量和质量。理想中,公物与公有财富范围泾渭不分;在学界,从政治学、经济学角度研讨较多,从而招致行政法上的公物理论缺失。并且在立法层面上,我国采取的立法形式是分散式。由此从有关公物的法律表现方式看,存在准绳不统一,规则相抵触,重行政管理轻权益维护等问题。收藏于方案经济时期的价值取向归于公共利益;而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亚里斯多德所言,但凡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同事务通常都最少受人照顾的失误,人们关心着本人的一切,而无视公共的事物;关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几有些相关的事物。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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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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