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我国股权激励会计实务的探讨.docx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我国股权激励会计实务的探讨【摘要】本文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的规范,结合实例,对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激励费用分摊及计量等会计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实施相关准则起到促进作用。【关键词】股权激励;权益结算;计量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降低代理成本,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近年来先后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规。这些法规的出台,在规范的同时,也为我国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背景下,不少上市公司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陆续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由于股权激励形式多样,在会计核算上面临诸多挑战。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会计规范主要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本文主要探讨不同类型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并通过一会计实例对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进行解析。一、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类型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该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认购权证。目前,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是采用股票期权方式,如宝新能源、福星股份、伟星股份、中捷股份、用友软件、伊利股份等。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约定的条件,享有或承担一定数量的因股票市价上涨所带来收益或因股票市价下跌引起损失的权利,如广州国光。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是指在满足股权激励方案预设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可以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定向认购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但此类定向增发的股票只有在满足解锁条件时才能取得其所有权,如上海家化。本文第三部分将以一会计实例对此类股权激励所涉及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解析。向股东受让限制性股票向股东受让限制性股票是指在不增加本公司股本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约定条件,从本公司的股东处无偿获得或以约定价格受让一定数量的股票。此类限制性股票来源渠道多样,包括向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受让股票,如新大陆;向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受让股票,如中信证券;向非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受让股票,如农产品。提取股权激励或奖励基金提取股权激励或奖励基金是指在满足股权激励方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或奖励基金,并且该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如万科用预提方式提取激励基金奖励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授权万科委托信托机构,采用独立运作的方式,在规定的期间内用上述激励基金购入万科上市流通A股股票,并在达到股权激励方案约定的条件时过户给激励对象。又如深振业,以提取的激励基金用于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所持的股票。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采用上述方式中的一种实施股权激励,但有个别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采用上述两种以上相结合的方式,如永新股份、七匹狼采用股票期权与提取激励基金相结合的方式;如广州国光采用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相结合的方式。二、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原则股权激励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有人比喻说股权激励是激励对象需要跳起来才能得到的奖励,这预示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获得激励对象高质量的额外服务。因此,会计上对股权激励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计量企业因获取了激励对象这种额外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或对价,其实质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股权激励会计核算的分类及其处理原则笔者认为,目前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主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股份支付是“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简称,包括两方面内容: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即:以企业发行的权益性工具作为获取激励对象服务所支付的对价。企业将所获职工的服务确认为成本费用,同时将所支付的代价作为企业权益的增加。如采用股票期权、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即:企业为获取激励对象的服务所支付的现金或其他资产,是根据企业股票或其他权益性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企业将所获职工的服务确认为成本费用,同时将所支付或未来支付的代价确认为负债。如采用股票增值权方式实施的股权激励。此类涉及股份支付的股权激励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采用向股东受让限制性股票方式实施的股权激励,其所取得服务的代价由股东支付并承担,似乎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企业毋需确认成本费用。但笔者认为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直接受益者是企业而非企业股东,此类股权激励可以视为两项交易:一项交易是企业无偿从股东处取得权益性工具;另一项交易是企业获得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并以无偿获取的权益性工具进行结算。由此笔者认为,此类股权激励应当参照股份支付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成本费用。 。采用提取股权激励或奖励基金方式实施的

我国股权激励会计实务的探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