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发布日期: 2008-6-18        信息来源: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及《重庆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等。
二、审批内容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三、审批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相关审批事项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注册相关审批事项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初审后,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四、承办机构
市建委建管处、市建管总站、区县(自治县)建委。
五、受理时间
(一)初始注册及增项注册:自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即受理。
(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随时受理。
(三)补办注册证书、印章:随时受理。
六、注册申请表及网上申报要求
申请注册的申请表分为:《一级/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级/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办/更换申请表》和《建造师变更注册承诺表》、《建造师注销注册承诺表》。申请人可进入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登录“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打印以上表格,并上报电子文档。
七、申报材料
(一)初始注册(含增项注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一/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一级应包括《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一式2份;
2、增项注册需提供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增项证明;
3、材料附件1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需核);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机场专业初始注册或增项注册的,每涉及一个专业应当增加书面注册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
4、《一/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
5、逾期初始或增项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
建造师在取得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后,因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或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等情形的;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的;因企业破产或单位资质吊销、注册有效期内离退休原单位不返聘的、原注册申报时签订劳动合同到期等正常人才流动经双方协商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及时申请变更或注销注册。变更或注销注册申请按初始注册程序提交,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销注册申请表》1份(市外调入、市内调出的一式2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2、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证书、执业印章;
3、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4、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所在地公安机关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c69885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