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登记证号登记日期代码业务主管单位所属行(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二、本表请直接电脑输入或用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单位名称住所电话邮编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从业人员数执业人员数业务主管单位电话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宗旨业务范围全体合伙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职务及职称政治面貌电话内设机构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电话基本设备、设施开办资金数额验资单位开办资金来源住所情况产权单位用房面积租(借)期限全体合伙人签字: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受理意见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审批意见批准机关:年月日登记证号领证日期领证人签字发证人签字备注注:“领证人”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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