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安全管理规则.doc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1985年8月16日 GB5306-85)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 基本定义 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 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 锅炉司炉; 压力容器操作; 起重机械作业; 爆破作业;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煤矿井下***检验; 机动车辆驾驶;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 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培训方法: 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 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 考核和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 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爆破作业人员,由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发证。 煤矿井下***检验人员,由煤炭部门考核发证。 铁路机车驾驶人员,由铁路部门考核发证。 行驶于城市街道和公路的各类机动车辆及农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由公安、交通和农机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轮船船员考试发证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驾驶员考试规则》考核发证。 电业系统的电工作业人员,由电业部门考核发证。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由各主管部或省、市企事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考核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由发证部门的最高主管机关规定统一式样。 6 复审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

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安全管理规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乘风破浪
  • 文件大小26 KB
  • 时间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