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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条”清算房企土地增值税预征从严.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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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条”清算房企土地增值税预征从严北京出台了落实“新国八条”的京版细则“十五条”。该细则提出,北京的房地产企业将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销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京十五条”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这回有点紧张“近期明显感到开发商正在紧张。宏观调控年年有,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呼声也不是一遍两遍了,但这次调控的力度特别大,开发商开始担心税务局要动真格的。”2月17日,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主任税务师黄远向记者表示,最近有不少房地产客户前来咨询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这家事务所的客户行业构成中,房地产业约占30%,既有开发普通住宅的,也有开发高档住宅和别墅的,而他们均对高档住宅土地增值税重点清算的消息表现出了特别的关注。“我们公司对于这些政策有长远的考虑,不会因为政策突然来了就变得手忙脚乱。今后公司战略上会加大持有型物业比例,加快销售项目开发进度,提高资金周转率,以此来获得更好的回报,而不单纯是依靠超额利润率。”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表示。在此之前,业内传出消息,国务院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在春节后对高档住宅重点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而所谓“高档住宅”是指售价高出区域平均销售价格的住宅项目。事实上,早在2010年5月,国税总局就曾发文下令,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全面推进工作和重点清算审核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清算工作。当时,国税总局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清算工作计划,以及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就各地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但对于此次清算的抽查结果,国税总局并没有公布最终的成果。在北京的一些基层税务所网站上,所挂的纳税稽查案例中涉案企业悉数为房地产公司,房地产业近年来已经成为税务局紧盯不放的重点监控目标。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征收增值额的30%,超过50%未达100%的征收40%,对超过100%低于200%的征收50%,如果超过200%,则需要缴纳增值部分的60%作为土地增值税。不过,在具体执行层面,由于房地产开发的成本项目繁多,核算起来难度很大,因此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一直是每年按照房地产项目的预计销售收入预征,然后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清算。最近几年,各地房地产价格飞涨,因此清算土地增值税也被作为调控手段多次提及。国税总局分别于2007、2008、2010年三次发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诸多成本扣除项目进行了明确和细化,2010年国税总局将东部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下限由销售额1%下限提高到2%,并规定,清算后确定为核定征收的项目,核定税率不得低于5%。在北京,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于2010年12月上调,,按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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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