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合同的效力(44-59条)第一节合同效力的含义及范围第二节合同的生效第三节效力待定的合同第四节无效合同第五节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第六节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处理1第一节合同效力的含义及范围一、合同效力的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状态:。。(有效的条件有三方面:即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3主要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无效、效力待定进行了阐述。4二、。。(伍小姐租赁纠纷案)代位权的确立。返回目录5第二节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二)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实的内心反映。而没有表示上的瑕疵。即虚伪表示、错误表示、表示不自由。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等。(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包括善良风俗等。7二、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见第44条(二)办理批准和登记手续后生效;(资料1)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见第45、46条8两份租赁合同有效吗?韩某将一铺面出租给阎某,后阎某认为铺面太大,为节省费用,经韩某同意,便将铺面一分为二,一半出租给刘某,后阎某与刘某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摩擦,阎某就想赶刘某走,故称上述两份租赁合同都没有进行登记备案,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两份合同均为无效,要求刘某搬出。租赁合同阎某(被告)刘某(原告)(1)附条件的合同的概念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当事人确定合同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的合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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