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洛龙法办〔2015〕1号关于201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区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全面做好201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切实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5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5)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5年洛龙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换证实施方案如下:一、培训人员范围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中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二、培训和考核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分为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其中,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主要内容为依法行政理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的执法建设等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主要内容为各部门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考核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应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三、培训和考试时间及地点为保证培训效果,(星期三)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4:30,培训及考试地点设在区会议中心。四、相关要求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中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均属于此次培训和换证范围。凡未进行换证的证件均为无效证件,该证件持证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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