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1〕185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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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
号)精神,设立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
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整合,划入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雁荡友谊奖”的职责划
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外国专家局委托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
可”、“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和“外国专家证发放”的职
责。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
、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
扩权强县、市区体制改革中省、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
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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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业惩处
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
才培养吸引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加强统筹城乡就
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
从就业创业到养老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
力市场发展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
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
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加强统筹医疗保险工作职责,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强化医疗
保险服务管理;强化劳动监察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
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
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
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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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
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
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
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
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
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
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
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就
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
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
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
保险关系的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
险市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编制社
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
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
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
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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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化管理;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
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
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
拟订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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