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所得税政策解读青岛地税崂山分局国华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4号公告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40号公告财税(2014)116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4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7号财税(2015)63号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五个问题: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三、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四、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背景三种类型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背景:近年来,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事项日益增多。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将其拥有或控制的经营性资产划拨给国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对于此类事项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在实际税收征管和纳税申报过程中,税企双方经常出现理解不一、引发分歧的情况。公告对该类事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一)企业接收政府投资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作为股权投资划入企业,属于政策性划转(投资)行为,按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属于收入范畴,因此,企业应将其作为国家资本金(资本公积)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另外,由于该项资产价值通常由政府在划转时直接确定,因此,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按其实际接收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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