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的探索与实践
改革开放20年,广州这个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南国古老名城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济高速增长。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迅速崛起,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历史进入新世纪的关键时期,广州正面临着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为了拓展21世纪广州城市发展的战略思路及为制定广州未来发展的新蓝图提供科学的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作法,开国内大城市之先河,于2000年6月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五家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了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的咨询工作。
一、概念规划的实践
概念规划(Concept Planning) 在国外比较常见,它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进行概念规划。但是,由于概念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作出详细的规划设计,因此多出现于城市的、社区的或局部地带的层面和规划范围。本文所称的概念规划,则特指城市总体层面的概念规划。
20世纪60年代以来,概念规划已被广泛采用。如新加坡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修订过程中,注意到由于缺乏宏观长远的发展战略造成的种种矛盾,于1968年开始进行长远规划的研究。在联合国的协助下,1971年提出第一个概念图,以后概念规划逐步取代原有的总体规划,成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个富有创新的规划实践,跳出了以时间期限为主导的规划模式,转向以规模为主导,淡化规划期限。其主要作用是:确定城市的长远的综合发展,提出城市发展的宏观框架和引导策略,指导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及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
1968年的英国城市规划法建立了以结构规划和地区详细规划两层次为核心的新的城市规划体系。结构规划在编制内容上类似于概念规划,以制定区域发展范围内的发展框架和土地开发政策,改善区域自然环境和交通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成果一般只包括控制性的蓝图(Key Dia-gram)和说明书。图纸都是图解式的,没有精确的界限,而留待地区详细规划时去深入处理。与概念规划不同的是,在经过中央环境事务大臣审核批准后,结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井成为地区详细规划制定的依据。
受英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影响,过去的30多年来,香港政府已经发展出一套策略性规划(Strategic panning)模式,以建立一个综合土地利用——运输——环境的大纲,井以此为基础,制定更详细的规划图则和发展规划。为配合城市发展的需要,香港政府不定期地开展全港发展策略的制定及检讨工作。与新加坡的概念规划和英国的结构规划不同的是,全港发展策略的制定有目标期限,如1990年的全港发展策略检讨的目标年限为2011年。但它在内容上与概念规划和结构规划相类似,只订出概略的规划建议及相关的发展计划大纲,以便政府合理分配资源。
二、对概念规划的认识
我国在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之后,目前逐步形成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阶段的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体系,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传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模式难以适应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快速增长的需要。近年来,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内容、审批形式及实施管理等改革的探讨,已成为规划界的热点话题。概念规划也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对其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的探索与实践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