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DOC市人防办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序号审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目前需要提供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应设定依据改革意见备注保留取消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审批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防工程建设条例》第十二条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交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市辖区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人防审批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晋人防办字[2013]133号附件2第一条:规划部门下达的设计条件√ √ √ :总平图、平立剖面图√ √ √无直接依据,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必须要报送审查申报表2在人防工程上部和口部附近新建建筑物审批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防工程建设条例》第十二条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交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市辖区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 √ :总平图、平立剖面图√ √ √无直接依据,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必须要报送审查申报表3拆除和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二)申请拆除或者报废的工程图纸;(三)工程所在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四)工程拆除、报废方案。√ :√ √ 、报废方案√ √√无依据4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搬迁的审批行政许可 、搬迁审批表【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战备需要建设、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使其经常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禁止擅自搬迁、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确需搬迁的,须报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需拆除的,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交纳补建费。√ 5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的审批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第六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二)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第七条申请人防工程
人防办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