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近因原则的里程碑案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在近因原则发展初期,近因的确定标准为“时间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所谓近因就是时间上最为接近的原因,即当海上保险中同时存在数个致损原因时,以在时间上最后发生的原因确定为近因。但是,现代的海上保险判例已经表明:确定近因的时间标准已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效力标准”,这一近因的确定标准已被各国海上保险界广泛接受。“时间标准”向“效力标准”转变的分水岭。该案中,一战期间的一艘名为Ikaria的船被德国潜水艇的鱼雷击中,致使船体受损而进水,但该船在拖轮的协助下进了法国的勒阿弗尔港,并停泊在该港的码头边上。可是,该港的港务局担心该船会沉没从而阻碍这个码头的使用,因此,港务局就命令该船到港外抢摊或者移泊到防波堤外。最终,该船选择停靠在防波堤外。但是,由于停靠处的风浪较大和Ikaria号被鱼雷击中后头重脚轻的共同作用,致使该船随退潮而搁浅,随涨潮又起伏,直至最终沉没。在该案中,Ikaria号投保的是“海上危险”,“敌对行为和类似战争行为的一切后果”是除外责任。对此,被保险人主张:根据时间标准,时间上最后的原因是近因,所以船舶由于停靠在防波堤外而反复搁浅是船舶沉没的近因,属于“海上危险”的承保范围,因此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但是,法庭拒绝以时间标准来作为近因的确定标准。Lord***官对此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认为:把近因看成是时间上最接近的原因是不正确的。因果关系不是一条链,而是一张网,各种先后或者同时发生的影响、力量、事件在每一点上相遇,然后从每一点上无限地扩散。并进一步论述:近因的含义是什么?近因不是指时间上的接近,真正的近因是指效果上的接近,是导致承保损失的真正有效的原因。近因所表示的是对结果产生作用最有效的因素。如果各种因素或原因同时存在,要选择一个作为近因,必须选择可以将损失归因于那个具有现实性、决定性、有效性的原因。Lord***官根据这一思想来判断这一案件。在这一案件中,,船舶沉没由两个原因造成,鱼雷轰击和反复搁浅。鱼雷轰击发生在前,搁浅发生在后,Ikaria号在遭受鱼雷轰击以后,其所受损坏一直未得到修复,即船舶一直处在鱼雷轰击所造成的损坏的影响之下,从来没有脱离过危险。之后发生的船舶搁浅并未消除、削弱或者超过鱼雷轰击在造成损失方面所起的作用,可以说,船被鱼雷击中后直至最终沉没,这一条因果关系链没有被反复搁浅这一原因所打断,因此鱼雷轰击是造成船舶沉没的决定性原因,即近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936年4月23日,S轮装运加拿大A公司的50600袋稻米(共5080吨),从缅甸仰光开往不列颠哥伦比亚的FraserRiver,A公司于1929年12月19日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流动保险单(floatingpo1icy),为其稻米投保了平安险,承担海难(perilsoftheseas)及“其他所有风险、损失和意外对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害”。每包免赔额3%。船到达FraserRiver时,发现所有的稻米都发热了,A公司认为稻米本身没有缺陷,货损是海难或“海上危险”(aperilofthesea)造成的,因而,要求保险公司对稻米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则认为,一方面损失是由于稻米自身的固有缺陷(inherentvice)造成的,大

近因原则的里程碑案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drp539603
  • 文件大小21 KB
  • 时间201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