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受行政法约束的组织和个人。接受行政法调整,享有行政法赋予的权利或负有行政法加予的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就是行政法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一、行政组织概念是指以实现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以行政职位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行政组织的典型和主要形态是国家行政机关二、行政组织法是关于行政组织的设置权、编制权、行政权限、国家公务员录用权、和管理权的规则。三、行政组织法基本原则和制度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实行精简的原则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机关和政府组***员任期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二节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对自己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二部分二、行政主体的一般类型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职权范围)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产生方式)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管辖地域)对行政相对人来说,外部行政主体最具有意义。能够成为外部行政主体的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一)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它是行政权的一种转化形式。主要有:行政立法权:是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力行政决策权: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事项作出规划、决定策略方针的权力行政处理权::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对涉及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事项作出处理的权力
行政法学课件第三章行政法主体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