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八市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广东省规定,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等高污染燃料。中国环境报通讯员吴凡广州报道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年内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城市建成区都要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烧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据了解,广东省2011年煤炭消费总量为18439万吨,根据珠三角的GDP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广东省占比80%估算,2011年珠三角煤炭消费量约为14751万吨。根据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对此,有关环保专家表示,未来重点城市群应积极实现区域煤炭消费的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才能保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据悉,环境保护部公布的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显示,珠三角9个城市均达到空气新国标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但仅有江门、惠州和珠海3个城市达到二氧化氮年均值二级标准。目前“十二五”规划时间已经过半,但广东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均未实现任务过半的目标。为达到设定的空气质量整治目标,广东省要求,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燃煤、燃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站,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扩建炼油石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项目。根据计划,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已划定的禁燃区应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发展适时调整划定范围。广东省规定,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等高污染燃料。据介绍,目前除东莞外的珠三角8市都已经划定了城区禁燃高污染燃料的范围,深圳已在2011年底前规定全市范围均禁燃高污染燃料,珠海、中山、佛山等都在去年划定或将已划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广州市提出,到2016年底,工业燃煤消耗量较2010年削减50%左右;东莞市也提出,到2015年底,东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 9月2日,长城润滑油分公司,天然气锅炉已投入使用。2012年,该公司完成了锅炉“煤改气”。《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近日发布,提出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在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防治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新京报》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关注北京大气治理。燃煤是北京大气污染的第二大污染源,%。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北京将在多个方面压减燃煤,其中,到2017年,工业累计压减燃煤200万吨。“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提出,今年要制定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燃煤压减方案,对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以外的水泥、石化、酿酒、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燃煤压减。到2015年,完成六环路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等任务。到2016年,基本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到2017年,累计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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