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结合定西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定西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用途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行为。第三条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下设的各管理部具体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坚持“定向管理、依法办理”的原则,实行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中心审批的制度。第二章 提取类型及条件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建房行为(购房提取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在缴存期间最多只能提取2次,且提取间隔需在5年以上;(二)离、退休的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经相关部门批准离退休的。(三)丧失劳动能力,,经相关部门认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女满45周岁。。。(四)出境定居、考研或调离本省的出境定居、考研或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调离本省。(五),用于归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还款正常的,缴存期间只能提取1次;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多只能提取2次,且提取间隔需在5年以上。 、还款正常的,缴存期间只限于提取1次。,只能用于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家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且为城镇居民低保户。(七)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的本人、配偶或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的;突发事件住院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包括3万元)的。(八)死亡的因各种原因造成死亡的。(九)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或违约抵扣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或连续违约12期以上,依法催收无效的。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五)、(六)、(七)项的,职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第七条 职工、配偶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第八条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及配偶不得提取使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本人不得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除偿还购房贷款之外)。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五)项规定的提取,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房、第三套房提取由中心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调整。 第十条 中心可依据贷款人和连带保证人在办理贷款时签署的书面扣收授权书,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九)项规定的逾期或违约贷款直接进行抵扣。 第三章 提取额度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二)、(三)、(四)、(八)项的,申请人可一次性全额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本息,并同时注销个人账户。第十二条 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缴存当月上月末的公积金余额,并按百元整数提取。且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额。第十三条 职工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额不得超过缴存当月上月末的公积金余额,并等于贷款余额。夫妻双方在同一管理部的可同时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夫妻双方在不同管理部的应先提取借款人的公积金偿还贷款。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六)项规定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四章 提取应提供的资料及支付方式第十五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制《提取申请表》,并依据下列不同提取条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原(复印)件:(一)购买、建造、(房款未付清的)(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原(复印)件;(2)符合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发票原(复印)件;(3)单位合缝介绍信;(4)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手册原(复印)件;(6)开发单位基建账号证明(打印、盖章)。(房款付清的)(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原(复印)件;(2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