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2012年九月)发布日期:2012-09-20浏览数:356来源:字号:〖大中小〗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哪些?凡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我市市区城镇户籍居民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具体对象包括:(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二)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镇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三无”人员;孤儿(以下简称“特困居民”);(三)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仍在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和大专段(不含大专)以下学生;以及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仍未满18周岁的不在校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户籍不在市区,但在市区大专段以下学校(不含大专和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市区居民医保,与上述可以参保的在校学生、不在校未成年人统称为“未成年居民”;(四)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五)我市区域内尚未参加居民医保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高校大学生”);具有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实现就业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非我市市区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凭暂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按规定参加我市市区居民医保。二、居民医保2013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一)“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二)“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三)“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四)“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五)“特困居民”应缴费用由政府按以上筹资标准全额承担。三、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居民医保按年度参保,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为上一年度的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一律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一)在校学生(不包括幼儿园幼儿)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1、首次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生家长填写《常州市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和《常州市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回执》后,连同个人应承担的保费一起交给学校,由所在学校经办人员统一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学生,则需另行提供《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2、续保缴费:已参保人员应于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在交通银行卡上存足一个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及时办理续保缴费手续。所有在校学生都应填

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xc6688
  • 文件大小31 KB
  • 时间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