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挂钩”距离新型城镇化还有多远收稿日期:2013-03-
作者简介:张维宸(1974-),男,河北省保定市人,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资源经济、资源管理。
张维宸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摘要:基于“人地挂钩”政策的渊源及其内涵,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义:是个双赢的选择;改变地方政府“要地”不“要人”的思想;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条件;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供缓冲。“人地挂钩”是“增减挂钩”的延伸和拓展,其实质是实现“人的城镇化”,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中心,统筹规划城镇和乡村;更多的基础研究;应急政策储备。
关键词:人地挂钩;新型城镇化;增减挂钩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1672-6995(2013)03-0000-00
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致使人与地的矛盾既绕不开,又躲不过,同时解决办法既等不起,又缓不得。由多部委共同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了“在扩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本地区农村建设用地减少规模相挂钩”的试点经验范围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人地挂钩”的政策。然而,缺乏其他政策支持的“人地挂钩”将难以承担起这一历史巨任。通过对“人地挂钩”政策渊源和意义以及与“增减挂钩”的对比,提出了亟待解决的相关支持政策。
1 “人地挂钩”政策渊源及其内涵
关于“人地挂钩”政策,早在2008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就首次提出了“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规模相挂钩的试点工作”,“人地挂钩”的政策雏形隐约其中。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又一次提出并完善了“人地挂钩”政策概念,确立了“人地挂钩”在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2011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正式将“人地挂钩”先行先试任务“落户”河南。2012年,国务院批复的《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一2020年)》,明确要求河南省稳妥推进“人地挂钩”工作,并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 按照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在河南省选择部分地市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突出解决住房和子女就学,促进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
人地挂钩,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一种方法。即城乡之间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定居的规模相挂钩,地区之间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定居的规模相挂钩。简单地说,人地挂钩就是“地随人走”,人迁移到哪里,这些人所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就转移到哪里;人从哪里迁出,哪里就相应减少建设用地面积。人地挂钩的主体是农村和农民,其本质是为了实现真正的“人”的城镇化,而非仅仅“地”的城镇化,是想通过“地随人走”达到“一石双鸟”的目的,即城镇化的同时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整治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让所有人共享城镇化的“丰收之果”。
2 “人地挂钩”政策对于建设的意义
“人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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