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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3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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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admin| 时间:2006-01-0617:33:55|作者:| 来源:][上一篇][下一篇]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7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1、4)、、、、(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前言本通则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通则。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则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通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庐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设反馈给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通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主要起草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外空间。。(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propertyline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buildingcoverageratio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floorarearatio在一定范围内,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各类绿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2,、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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