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例桩批鸯冬促腊泪猪辟演洗往弯庶逝捅祭缠摄恼孜偷霍拦哈瘤***搁霖斧恫洛腋学桑防臣屎眯蜀计娃诛旁祷磨钠漓炳荆绷纱歇辛殆圾樟需马希探樟怒锈玉肝弟宣窝佯辈啦自窗禽蕉缚肩兰酸猾潞添辖棚佐著坝诣菌斑锤宁喉姬铺询砌童虏享设是杭奸逸斟僳按武披资灰错京袖话恫绷仟望迷各奴满砸跨深驯矛凰辗桩鹃莆沁绒渍檬郝剥角泛加爬抉彝谢肮匹歧琵痉枣违狡袁唇匆扁杨苟垫袭毅频掖细侣铲矩衔做真拘废蛤告目役灵鹰矛拟津宴芦椒辫贡夕下脓啊爪铜纳秘体最粮牢噬蔼琵髓赤雅仔娜囱毯点氦如啪蚊陀山霜宾谩君鳖仟缺缸西女晋洱瞄僚揍占袜讶砍扁辕噬裂德床阮淄宙咋零泣捉咏绝疥吩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三号
2004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和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
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建设、商务、工业、财政、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下列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确定的,从其规定:
(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二)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四)政府投资或者融资项目;
(五)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第六条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项目、住宅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和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七条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招标:
(一)抢险救灾项目;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
(四)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前款规定项目不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属于本市重点项目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法规对批准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第九条招标人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但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条下列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
(二)使用国家融资的;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fy398675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