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论中外律师在庭审中的差异.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观《控方证人》后感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班级:安全1002班姓名:周小煜学号:10045229摘要:在国内,一个人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那就肯定是罪犯了,控方代表了国家,就是惩罚罪犯的。对于证据方面,无论是物证还是人证,都是在进入法院之前,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做好了的。而在国外,有强制陪审团制度,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必须有陪审团,法官只负责就法律问题为陪审团成员提供意见,最终的认定以陪审团的认定结果为准,而这些陪审团成员却并不是专业人士。这样的差异,不仅在庭审中的有不同的行事,更体现了中外在司法上的思路上的差异。主题词:律师庭审制度差异在《控方证人》这部片子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英美在刑事审判中的对抗式庭审和相应的严谨的证据规则,更可以看到英美制度背后的法律思维。在英美有强制陪审团制度,刑事诉讼中必须有陪审团,法官只负责就法律问题为陪审团成员提供意见,最终的认定以陪审团的认定结果为准。而这些陪审团成员并不是专业人士,这样的制度未免对让我们这样的旁观者感到轻率。然而,对于中国庭法制度,是有迥然的不同,在中国,一个人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那就肯定是罪犯了,控方代表了国家,就是惩罚罪犯的。难免嫌疑人并未被给予平等对待,而辩方律师则被视为让罪犯逍遥法外的人。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旁听过刑事审判的人应该可以发现,整个过程无非是控方宣读公诉书,辩方没说两句就结束了,而对于证据方面,无论是物证还是人证,都是在进入法院之前,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做好了的。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产生误判错判。律师只是一个职业,国内国外都是如此。但对于作了律师之后的人生规划,国内国外则有很大不同。在国外,人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需要律师的服务,从生老病死到结婚离婚买卖房产都离不开律师。而国内律师的业务范围曾经很狭窄,只包括诉讼、非讼、法律咨询、法律顾问、代书等业务。近几年来扩大了不少,但是也还有一些在国外属于律师服务的范围,在国内被分流在一些机构的手中。在国内,大部分律师都处于生存的阶段,极少数人会为了蝇头小利而做一些不正确的事情,这是一件无奈的事情。律师群体应当是社会正义的化身,代表普通民众的利益。而当律师实现自己利益化的同时,就丧失了原本属于律师的正义内在。然而在国外,律师的地位很高,在美国政界、军界、立法和司法部门乃至实业界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就连普通的事务律师也很受人尊敬,更有很多国会议员是律师出身,律师出身的首相也大有人在。针对《控方证人》的案例,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男主人公是事实上确实有罪的,然而他很饥馑,很据有迷惑性,深得陪审员及旁审的怜悯。女主人公又用绝妙的方法从反面为她的丈夫提供不在场证据,从而使她的丈夫被判无罪。那个贵妇死了,却无人对此负法律责任。不得不说男主人公不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行为让人愤懑,在其无罪判决生效后,即使有不利于他的证据出现,他也不会因此再被公诉。女主人公已经有做伪证的嫌疑,因为一旦她承认,她就会坐实故意***罪和作伪证,而罪上加罪。这部拍摄于1957年的电影所蕴含的法律思想仍然毫不落伍,这也许就是美国法律对抗式庭审的迷人之处。而在电影拍摄后100年的中国还有形成这样的法律规定。毕竟在大多数人看来,男主人公被判无罪是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女主人公的行为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公平正义,毕竟替天行道是有其绝对合理性的。所以说,这个电影在做到

论中外律师在庭审中的差异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bfc1172
  • 文件大小18 KB
  • 时间2019-05-08